我们境外的关联方转让了境内企业(在长兴)的全部股权给我们上海的公司,上海公司作为受让人缴纳产权转移数据的印花税,后来合同做了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变更了,这部分多贴的印花可以退么?因为境外关联方没办法缴纳这笔印花税,所以被转让企业在当时税局代缴这笔税金,但因为交易价格变更了,那我是按照原转让价格缴纳,还是按照新的股权转让价格缴纳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