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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一次性加计扣除的固定资产后期报废汇缴填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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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一次性加计扣除的固定资产,当年在105080纳税调减,次年若是报废,此时应该将前一年度调增金额进行调减,同时对资产损失进行列支,这两块需要如何在汇缴申报表填列呢?
3年前提出
Judy老师
如果贵司享受一次性加计扣除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5号规定符合报废及税前列支要求的,那么无需填写相关纳税调整表格,如果不符合税前列支要求的则需填写A105090中对应行在资产损失账载金额填写按照会计处理的损失金额(原值减已经计提折旧后的金额),资产计税基础为0,做相应的纳税调整
3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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