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公司出口一批货物。在出具货物销售发票并且报关后,客户要求我们提供一份原产国报告。我们从公司内部网站直接下载了该报告,并且提供给了客户。于此同时,我公司向客户收取了报告费,并开具了debit note。 由于货物报关已经完成,所以该笔报告费并未纳入出口报关单的货值中。
我的问题是:
1. 提供报告所产生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2. 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请问应该按照什么税率来计算
选择1: 按照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虽然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但是此笔报告收入没有申报到报关单货值中,是否需要视同内销缴纳13%的增值税?
选择2:按照服务来缴纳6%的增值税
另外,在这个业务中,如何判断货值以外的收入是否属于“价外费用”收入?
如果我们在签订合同之时就得知客户需要此报告,但由于系统原因,只能分别提供货值和报告2份发票给客户,按照这种情况下,报告收入是否一定构成“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
2年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