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关于加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吉财库[2009]1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9-05-31 生效日期:2009-05-31
 

市直公务卡改革试点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吉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实施方案》(吉府办字[2008]189号)、市财政局 市人民银行印发的《吉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吉财库[2008]28号)、市委办 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实施办法》(吉办发[2009]10号)有关规定,为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促进财政财务管理规范化,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吉安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报销管理细则,加强本单位公务卡的内部管理与控制,规范公务卡使用和报销程序。

  二、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其中购买飞机票、定点饭店公务消费,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单位财务不予报销。各单位应优先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三、因受刷卡环境的限制,职工需预借现金办理公务,或已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现金的,单位财务一律通过个人公务卡办理预借现金或者报销还款。

  四、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单位财务部门与领导审核同意后,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工的费用。
  4、其他确需用现金支付的费用。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