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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国税稽告[2008]2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8-03-14 | 生效日期:2008-03-14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已对北京金来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税务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拟对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无人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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