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刮开式有奖”服务业定额发票兑奖工作流程规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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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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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汕地税发[2008]213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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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08-10-16 |
生效日期:2008-10-16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市局决定对原《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刮开式有奖”服务业定额发票兑奖工作流程》进行部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刮开式有奖”服务业定额发票兑奖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市局原来印发的《关于印发〈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刮开式有奖”服务业定额发票兑奖工作流程〉的通知》(汕地税发[2007]167号)同时作废。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刮开式有奖”服务业定额发票兑奖工作流程
一、消费者兑奖
1、单张发票中奖金额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由开具发票的业户当场兑奖,开具发票的业户应保存兑奖联与主管区(县)地税局指定的职能部门结算代付奖金。
2、单张发票中奖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上的,中奖者应持完整的中奖发票(发票联和兑奖联不得撕开)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地方税务机关兑奖。具体为:(1)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及保税区等区域)中奖者到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兑奖;(2)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中奖者到所在区(县)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兑奖。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偶然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负责兑奖的地税机关代扣代缴。
二、业户结算代付奖金及手续费
1、业户按月(季)到所属区(县)地税局指定的职能部门结算代付奖金及手续费,必须带齐中奖发票兑奖联,填写《代付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中奖发票小额奖金领款单》(下称《小额奖金领款单》)(见附表一),加盖业户发票专用章和经办人签章,结算时需带业户发票专用章。各区(县)地税局负责结算代付奖金和手续费的职能部门在核对业户的《小额奖金领款单》以后,在“发放单位”后面加盖本部门的公章,在“发款”后面签上经办人员的姓名,然后发放业户代付的小额奖金。
2、各区(县)地税局负责结算和兑付奖金及手续费时,应查验中奖发票兑奖联及《小额奖金领款单》无误后,填写《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中奖发票奖金手续费领款单》(下称《手续费领款单》)(见附表二),在“发放单位”后面加盖本部门的公章,在“发款”后面签上经办人员的姓名,然后发给业户代付奖金的手续费(按所付奖金额的2%结算)。业户领款时需在“领款”后面签上领款人姓名。
三、各区(县)地税局发放500元以上奖金
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发放500元、1000元和3000元奖项时,应填写《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中奖发票大额奖金领款单(区县局使用)》(下称《区县局大额奖金领款单》)(见附表四),在“发放单位”后面加盖纳税人服务中心公章,在“开票”和“发款”后面分别签上经办人员的姓名。同时,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将中奖发票兑奖联粘贴在《大额奖金领款单》后面。
四、各区(县)地税局领取代付奖金及手续费
各区(县)地税局带齐下列单据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到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领取上月份的代付奖金及代付手续费:
1、《小额奖金领款单》
2、《区县局大额奖金领款单》
3、中奖发票兑奖联及《手续费领款单》
4、《汕头市地方税务局中奖发票奖金及手续费领款汇总单》(下称《奖金及手续费汇总单》)(见附表五)
5、个人所得税缴税凭证
领取代付奖金及代付手续费时,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将有关领款单和中奖发票兑奖联进行粘贴,并在《奖金及手续费汇总单》上签名、盖章。具体办法是:在“领款单位”后面盖上区(县)地税局公章,在“审核”后面签上部门负责人姓名,在“领款”后面签上经办人员姓名。“发款”后面则由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出纳人员签名。
如果需要结算的奖金金额大,每月可以分成若干次到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结算。
五、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拨款及汇总入帐
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查验各区(县)地税局《区县局大额奖金领款单》、《手续费领款单》、《小额奖金领款单》、中奖发票兑奖联、《奖金及手续费汇总单》和缴税凭证等无误后,经报市局领导批准,拨给有关区(县)地税局代付奖金及手续费(以银行转帐形式支付),并入帐存档。
六、关于兑奖过程中发票真伪查验的问题
1、单张发票中奖额小于100元(含100元)的,各兑奖单位凭市局规定的识别方法自行查验。
2、单张发票中奖额大于500元(含500元)的,各兑奖单位凭市局规定的识别方法自行查验后,拨打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电话88481888或88161088,由市局纳税人服务中心指定专人进入发票识别系统进行查验无误后,通知有关区(县)局发给中奖者奖金。
七、兑奖地点
500元(含500元)以上奖项兑奖地点如下:
中心城区: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二楼东侧,电话:12366转2,88481888。
澄海区:澄海区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澄海区德政路区地税局办公楼1楼办税服务厅
电话:85854830
潮阳区:潮阳区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潮阳区棉城新华西路区地税局办公楼3楼
电话:83603051
潮南区:潮南区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潮南区峡山街道金光南路中段区地税局办公楼2楼
电话:87918068
南澳县:南澳县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
地址:南澳县后宅龙滨路50号县地税局办公楼3楼
电话:86805771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