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深国税函[2009]361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9-08-26 生效日期:2009-08-26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结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的学习、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企业清算所得申报的管理工作。
 
  二、CTAIS系统的修改由市局负责落实(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纸质表单由印刷服务中心负责印制。
 
  在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税函[2009]388号
 
  2009年7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报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doc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填报说明.doc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