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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京财企[2009]233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0-01-14 | 生效日期:2010-01-14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企[2009]2336号),2009年度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网络申报管理的通知》(商财字[2009]130号)精神,申报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采取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方式,企业上报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需使用“外贸发展基金网络报送系统”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meimdf.mofcom.gov.cn,使用方法详见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二、申报截止日期及地点
请相关单位于2010年1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服务大厅7、8号窗口。
三、相关要求
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申请对象是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机构申请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包括为中小外贸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情况、政策实施效果及意见建议等)、《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明细表》、《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上报,以上申报报表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电子邮箱wbw@bjmbc.gov.cn。
联系人:曹丽君 王葆玮
电 话:85163075 85163186
附件:
附件2. 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xls
附件3. 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明细表.xls
附件4. 2009年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6. 北京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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