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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浮市国税局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财务审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云国税发[2009]13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9-11-02 生效日期:2009-11-02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浮市国税局关于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 执法监察和财务审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浮市国税局关于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 执法监察和财务审计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税务行政管理和税收执法行为,根据市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专项督察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税办转字[2009]241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9年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办转字[2009]265号)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服从和服务于依法征税为核心,以“重点突出,以点带面;边查边改,注重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专项督察审计和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促进行政管理科学化、税收执法规范化、纳税服务特色化。

  二、检查对象
  罗定市国税局、云安县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三、检查重点
  (一)税收执法检查
  1.各地人大、政府或其他部门、税务机关有无越权或违规制定涉税文件。
  2.企业所得税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统一政策:包括税率执行是否正确,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金融企业呆账损失扣除、企业所得税预缴、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等事项是否符合规定等。
  3.重点行业管理是否到位。市国税局确定房地产行业、石油石化行业、证券行业和电信行业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作为我市的重点检查内容。
  4.各地开展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情况;
  5.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包括是否有真实货物或劳务交易,开具的数量和金额是否属实;申请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有规范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是否存在小规模纳税人为他人申请代开或买卖发票的问题;是否按照法定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是否存在漏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是否存在税务机关违规收取代开费用的问题;是否存在税务机关违规虚设小规模纳税人,用于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等。
  (二)税收执法监察
  1.各地有关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控措施(增值税转型、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促进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降低车购税征收标准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
  3.以前年度督察审计决定或意见的执行情况。重点对以前年度下发的督察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整改落实效果进行督查。
  (三)财务审计
  1.各项财务制度落实情况。在合规性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对津贴补贴政策贯彻执行、大额资产的管理与处置、会议费支出、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以及“小金库”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2.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对基本建设项目和税务服装采购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在关注政府采购程序的基础上,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效率和效益的审计,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管理审计。

  四、查前准备
  (一)组建检查工作小组
  从全市国税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三个检查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第一检查工作小组,负责云安县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税收执法、执法监察检查工作。
  组长:王可
  其他成员:赵丽娟、谭火林、江伟明、何光
  第二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罗定市国税局税收执法、执法监察检查工作。
  组长:唐肇
  其他成员:邓洁川、陈为清、张晓宇、范文明
  第三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罗定市、云安县国税局财务审计检查工作。
  组长:杜日荣
  其他成员:杨坚、陆泽林
  (二)查前培训
  集中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对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学习培训,研究探讨切实有效的检查方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实施检查
  (一)检查方法
  1.听取被查税务机关对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
  2.查阅被查单位执法检查(监察)自查工作底稿;
  3.调阅有关征管纸质、电子档案资料以及重大税务案件卷宗等资料,重点检查对纳税人的资格条件、减免税审核、审批程序、期限以及稽查程序、证据的合法性等;
  4.督察审计可以采取审查书面资料、证实客观事物以及审计调查等方法;
  5.必要时可以延伸到相应的纳税人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09年11月2日-11月30日
  (三)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树立“三服务”(服务经济社会、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意识,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履行检查工作职责。
  2.检查要做到查深、查透,并积极协助被查单位对查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切实推动全市国税系统相关工作的开展。
  3.检查要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的检查原则,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各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根据《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等有关规定制作检查工作底稿,做到“一个问题一份底稿”。

  六、总结汇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工作小组要认真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对被查单位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大力宣传推广。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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