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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新电子申请系统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知识产权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 |
发文日期:2010-02-05 | 生效日期:2010-02-05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将于2010年2月10日0:00启用新电子申请系统,停止现电子申请系统的服务,同时新电子申请系统不再接收原客户端系统编辑生成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用户代码和密码不变,2月10日后注册用户可使用原用户代码和密码登录电子申请网站(www.cponline.gov.cn)。
(2)注册用户应在电子申请网站下载新用户数字证书、用户手册和用户操作流程。用户应按照用户手册和用户操作流程的要求完成客户端系统下载、安装及网络配置等操作。
(3)为保证新电子申请客户端正常运行,用户计算机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 XP (SP2及以上版本),同时安装MS-WORD 2003(SP2及以上版本)。
(4)新电子申请系统对于新申请及中间文件中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共五种类型文件可以接收WORD、PDF格式文件。WORD、PDF格式文件应当符合的专利局规定的规范和约束。(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暂不接收WORD、PDF格式文件)
(5)1月14日至2月4日参加新电子申请系统公众测试的用户,需要将系统升级至正式版本后使用,测试期间通过测试网站下载的数字证书,修改后的登录密码不适用于新电子申请系统。
(6)2月10日前电子申请用户应及时接收专利局现电子申请系统发出的通知书及决定。未能在新系统启用前接收的通知书及部分2010年2月9日提交的新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自2010年3月1日起用户可以通过新电子申请客户端系统正常接收。
(7)新电子申请系统使用中的问题可咨询010-62088050,010-6208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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