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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号--公布关于延长对苯二甲酸反倾销调查期限的公告 |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号 |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文日期:2010-02-02 | 生效日期:2010-02-0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2月12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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