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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行费征收用房项目调整概算的批复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湖发改投资[2009]29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9-08-31 | 生效日期:2009-08-31 |
湖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通行费征收用房改建工程概算调整的函》(湖交[2009]166号)收悉。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行费征收用房项目由我委湖发改投资[2007]169号文件批准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投资,由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停车场采取了基底换土方案等原因,工程费用有所增加。我委已委托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对调整后的工程概算进行了审核,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审核意见书》(湖财预审[2009]7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行费征收用房项目增加工程费用85.57万元,总概算由原初步设计批准的315.83万元调整为401.4万元。
二、增加的工程费用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浙江省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9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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