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温统发[2009]4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9-09-22 | 生效日期:2009-09-22 |
各县(市、区)统计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建立全省重点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的通知》(浙统〔2009〕83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08〕17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分离服务业企业经营状况的统计监测,及时了解分离企业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基本情况,反映服务业企业分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服务。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三季度起建立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的确定
监测对象以市财政(地税)局提供的全市分离服务业企业名单为准。
二、监测内容、表式及上报方式与期别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与单位财务情况。表式与2009年《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一致,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和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
上报方式为网上直报,利用现有温州市服务业网上直报平台上报。报告期别为季报,上报时间与服务业单位现行报表制度一致。
三、组织实施
统计监测制度实施原则为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报送要求
分离服务业企业统计监测制度从2009年三季度开始正式实施。
浙江省温州市统计局
2009年09月22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