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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马政[2009]6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9-09-27 | 生效日期:2009-09-27 |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调动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民主议事积极性,运用民主方式解决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开展好试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积极引导,以村民自愿出资为基础,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尊重民意,积极引导,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出资为前提,政府给予奖励补助,使政府投入和农民出资相结合,共同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直接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必须考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财政的承受能力,重点支持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注重项目效用,防止盲目攀比,不搞形象工程。三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筹资方案、议事过程、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公正公平,接受群众监督。
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责任划分。村级公益事业与农民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受益面广,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属于准公共产品,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都有建设的责任。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应主要由各级政府负责,按现有的投入渠道解决;村内公益事业,应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政府给予适当奖补;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应由农民自己负责。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人畜饮水设施、村内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村内绿化亮化设施、农民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其它符合群众意愿的基础性项目。
四、财政奖补资金筹集和奖补程序
(一)奖补资金筹集。
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在项目总投资中,农民筹资筹劳和其他资金投入应占三分之二,各级政府奖补资金占三分之一。
中央和省财政根据各地农村实际人口、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安排资金予以奖补。
市财政按农业人口数、农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其中:对当涂县按每年每人5元安排补助资金,对各区按每年每人2元安排奖励资金。
县区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纳入预算。要结合实际,整合涉农资金,与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捆绑使用,分别管理。
鼓励集体经济投入,倡导社会各界捐资赞助,逐步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补助、部门扶持、社会捐赠和村组自筹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二)奖补工作程序。
1.项目申报。奖补项目由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村级组织申报,经乡镇、街道审核,由县区审批。
2.项目实施。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议标、招标等灵活多样方式,实行合同管理,建立竣工决算制度。
3.资金管理。中央、省和市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到县区财政专户,实行专账管理。村民筹资(筹劳折资)等资金,由乡镇分村专账管理核算。资金实行报帐制管理。
4.考核验收。县区政府要建立考核验收制度,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技术较强、安全性要求高、投资较大的重点项目,由县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按照《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规定,严格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限额标准(每农业人口每年筹资15元、每个劳动力10个标准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民主决策、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引导,确保农民筹资筹劳及时到位。
(二)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办法、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方便村民对一事一议建设项目全程监督和管理。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档案,将村民议事会议记录、村民签字、项目报告、公示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汇总归档,规范管理。
(四)建立村级公益设施管护制度。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资产,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村民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鼓励农村公益设施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试点工作报告制度,对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督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研究制定奖补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奖补资金跟踪问效。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意义重大。县区政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组织规划、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村级组织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广泛开展民主议事,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作用;财政、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落实。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激发和调动农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0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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