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报送2009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9-08-21 | 生效日期:2009-08-21 |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下达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和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计划已经审核完成并已公示,资金拨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2009年北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资金拨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有关单位登陆“中央财政申报系统(http://www.smeimdf.org)”和“地方配套申报系统(http://bj.smeimdf.org)”查询批复结果,并根据批复结果在“中央财政申报系统”和“地方配套申报系统”网上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同时按以下时间向北京市商务委财务处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一、报送时间
第一次: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
第二次: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10日(节假日不办公)
二、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1、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法人手签字同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财务章);
3、反映项目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复印件(详见 “地方配套申报系统”中“申报指南”提示)。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按规定时间报送到北京市商务委一楼服务大厅8号窗口(邮寄无效),8号服务窗口电话:85163121。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北京市商务委财务处联系。
联系电话:85163036
联 系 人:宋欣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市财政局
2009年08月2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