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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基础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铜国税发[2010]30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0-03-02 | 生效日期:2010-03-02 |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把2010年定为“税收征管基础年”的决定,经研究通过,现将《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基础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基础年实施方案
随着近年国家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的出台,以及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市国税收入出现大幅度减收。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影响,有效遏制税收收入下降势头,不断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深入推进十一项工程建设,全面贯彻“抓基层、打基础;提质量、保收入;促学习、强素质;严纪律、正风气”24字方针,促进国税事业全面进步,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税收管理日趋规范,税收服务明显改善,税源控管逐步增强,税收政策全面落实,在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实现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税收职能有效发挥,经济与税收协调发展,社会各界协税护税意识日益增强,积极营造和谐税收环境,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由市局和县区局领导带队,搞好税源调查分析,掌握增减因素,摸清税源状况,重点对全市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进行清算,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会计制度、财务核算、税款实现和现金流量等基本情况,密切关注企业后续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
(二)主要领导对重点税源逐一解剖。为更好地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大力组织国税收入,为重点税源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局主要领导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用一个月时间对全市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41户重点税源进行一次解剖调研,全面掌握全市重点税源状况,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三)上下联动扎实开展纳税评估。集中力量实施上下联动式的专项评估,由市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市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41户重点税源3年来税收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可以追溯以前。同时,加强对连续亏损企业、改组改制企业和享受优惠企业的评估力度。认真分析税负率,准确查找疑点,举一反三寻求突破,切实提高评估质量,通过评估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四)继续开展征管质量大检查。巩固去年征管质量大检查的成果,今年6-7月份再安排一次征管质量大检查,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实行地毯式清查,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全面检查,对全市一般纳税人实行抽查,大力营造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收入的良好氛围。检查要延伸到每一个乡镇街道每一个角落,防止漏征漏管现象死灰复燃。根据大检查的情况和平时掌握的资料,逐步调整个体双定户的纳税定额,促使主干道两侧经营的所有个体户达到起征点。各主管国税机关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对漏征漏管户进行处理,有效遏制漏征漏管现象。
(五)全面强化专业市场税收管理。3月底前,各区县局要做到所有专业市场里的经营户亮证经营,逐步进行核定征收。对诸如铜陵大市场等在我市有一定影响力的市场,要大幅度调整核定定额,符合建帐条件的纳税人,要积极引导建帐并自行申报纳税,要随着市场开发的步伐,实现税务管理和服务的全面延伸覆盖。
(六)巩固和拓展行业税收管理。按照精细化、专业化和科学化管理要求,借鉴去年医药零售、家电汽摩销售行业管理试点的成功经验,巩固和完善行业管理办法,针对不同行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主管国税机关根据纳税人财务核算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征收方式:1.对财务核算、帐证健全的纳税人,应按照法定征收率实行查账征收,不得采取定期定额征收方式。2.对财务核算、帐证不健全的纳税人,按照以下方式征收增值税。(1)对于具有医保结算资格的医药零售个体工商户,采取(查验医保刷卡收入部分+核定非医保刷卡收入)/(1+法定征收率)X法定征收率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2)对于未参加医保刷卡结算的个体零售药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3)对于有家电下乡销售资格的个体工商户,采取(财政部门家电下乡发票销售收入部分+核定其他现金收入)/(1+法定征收率)X法定征收率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4)使用电脑扫描商品条形码进行收银的各大品牌专卖店、超市、大型百货商店等个体经营户,实行查验当月电脑收款机销售额/(1+法定征收率)X法定征收率方式确定其应纳税额。在探索管理的基础上,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技能。
(七)完善征管方式堵塞税收漏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争取4月底前促使有色系统二级厂矿实现独立纳税。对于外地企业跨铜陵地区经营,要严格控管税源,防止税源跨地区转移,增加我市财政收入。为防止税源流失,拟从今年4月份起,根据总局文件精神,在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代开环节为地税代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可控、可清理的欠税要运用税法赋予的权力和手段清理到位。做好清欠跟踪排查,防止纳税人将已缴欠税、所得税和稽查查补税款冲抵当期应缴税款。进一步加强申报征收环节的监控管理,对有欠税苗头的企业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坚决杜绝新欠发生。
(八)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积极引进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将购销双方发票信息通过系统进行比对,杜绝大头小尾现象的发生,防止税源流失。在各级政府的财力支持下,继续推行剪贴式有奖销售发票,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有效控管税源,促进收入增长。加强与公安机关、地税部门协作,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非法兜售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以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等行业为重点,查处纳税人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业市场,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抵制虚假发票,积极举报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虚假发票的良好氛围。
(九)开展2009年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检查。因增值税全面转型政策于2008年第四季度出台,2009年元月份正式实施,为防止部分企业擦边利用政策,决定组织力量对全市2009年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抵扣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年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金达5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十)强化集约稽查规范税收秩序。建立集约稽查模式,按照重点税源的不同层次、类别划分稽查范围,实行分级分类稽查,强化稽查执法刚性,提高稽查效率。有针对性地对房地产等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对税收秩序明显异常的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罚款力度到位,堵塞税收漏洞,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十一)积极构建全社会协税护税体系。争取政府主导,逐步建立由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海关、烟草、房产、车管所、社保、医院等单位或部门参与的社会化协税护税体系和第三方信息采集渠道,明确各方职责,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税源流失。各区县政府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全面营造全社会协税护税的环境。
四、实施步骤
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0年1月22日至2月8日)。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宣传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0年2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计划安排,分步骤实施加强我市国税征管基础的主要内容:
(一)对全市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进行清算。(元月25日-3月31日)
(二)市局主要领导对2009年入库税款达5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逐一深入实地开展调研解剖。(元月25日-3月31日)
(三)对全市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41户重点税源3年来税收情况开展纳税评估。(6月底前)
(四)全面强化专业市场税收管理。(3月底前)
(五)已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处罚和规范工作。(元月底前)
(六)促成有色系统二级厂矿独立纳税事项。(4月底前)
(七)2009年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清查工作。(5月底前)
(八)引进和推广普通发票管理系统。(3月份)
(九)组织征管质量检查。市局成立征管质量检查组,分赴各基层单位,开展地毯式征管质量大检查。(6月1日-7月15日)
(十)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做好清欠跟踪排查。(每月)
(十一)与地税、公安联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1-10月份)
(十二)利用第三方信息,委托烟草公司代征个体税收。(6月底前)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11-12月)。根据前期检查情况,市局税收征管基础年领导小组认真总结,并提出考核意见和整改措施。
五、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市局成立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柴国良局长任组长,市局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区县局、市局各业务科室、人事科和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管科,负责组织协调税收征管基础年具体事项。各区县局也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实施。
(二)统一思想。开展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对切实提高税收质量,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税收征管基础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广泛宣传,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税收征管基础年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
(三)加强协作。税收征管基础年工作涉及面较广,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各负其责,遇到相关问题,要及时进行联系与沟通,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四)保证质量。为将税收征管基础年工作落到实处,市局税收征管基础年领导小组将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进行检查验收,科学实施考核,确保税收征管基础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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