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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10件交通规费相关文件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内政发[2009]2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9-04-13 生效日期:2009-04-13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和《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2号)的规定,现就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交通规费相关文件通知如下。

  一、废止《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实施办法》等10件交通规费相关文件。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其他文件中涉及交通规费的有关内容不再执行。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09年4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交通规费相关文件的清理废止工作,并将清理废止情况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时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清理废止交通规费相关文件的公文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

  附件:废止的10件交通规费相关文件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文件名称 发布文号发布时间

  1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实施办法 内政发[1987]151号1987年11月17日

  2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工作的通告 内政发[1988]19号 1988年1月18日

  3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内政发[1992]4号 1992年1月7日

  4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全区公路养路费费额征收标准的通知 内政发[1993]181号 1993年12月29日

  5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内政字[1998]248号 1998年12月16日

  6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0]277号 2000年12月20日

  7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3]90号 2003年3月31日

  8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汽车交通规费征管工作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3]364号 2003年10月15日

  9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7]41号 2007年4月13日

  10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部分养路费和客运附加费征收管理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政办发[2007]82号 2007年7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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