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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津价费[2008]18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7-14 | 生效日期:2008-07-14 |
市教委:
你委《关于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增强住宿费收费项目的函》(津教委财[2008]38号)收悉。经研究,鉴于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的学生均在师范大学新校区学生公寓住宿,同意该院学生住宿费按照师范大学新校区住宿费标准执行,即:7至8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5至6人间每生每学年1000元,3至4人间每生每学年1200裕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二OO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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