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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农委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农委[2008]27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9-04 | 生效日期:2008-09-04 |
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根据市政府实施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农业的要求和本系统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市农委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与监督”的精神,以深化支出管理改革为重点,明确部门预算管理范围,规范项目预算细化申报,探索项目支出零基预算和非税收入分类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政府采购运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预算资金分配、支付和使用过程中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的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行政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把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
(二)综合预算的原则。各单位要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单位要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各项事业的发展不能超越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统筹兼顾的原则。根据各单位履行的职责、事业发展目标和现有资源配置情况,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按照保障重点、统筹一般的要求,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要集聚资金重点支持具有影响力的重大农业项目的建设。
(五)细化预算的原则。各单位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应重点细化专项经费预算,对各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
三、编制范围
市农委系统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和国库直接支付项目计划。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
1、财政拨款收入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定额标准和对专项经费的管理要求测算编制。
2、预算外收入和财政拨款收入中的非税收入应按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工本性收费收入、管理服务性收费收入等分类分项填报。
3、其他收入应按照单位实际情况测算编制,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利息收入、固定资产转让、出租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支出主要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各单位应根据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预[2007]44号)和《上海市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沪财预[2005]74号)的规定,分别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本单位2009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四)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计划的编制
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上海市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方案》和《上海市市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本单位2009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计划。
五、编报时间
为保证市农委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编报预算时间按下述规定执行。
(一)9月18日之前,各单位将编制的预算建议数行文上报市农委(附数据盘及预算说明)。
(二)11月5日之前,市农委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各单位。
(三)11月15日之前,各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正式预算行文上报市农委(附数据盘及预算说明)。
(四)11月30日之前,市农委编制部门预算,上报市财政局。
六、编制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认真按照《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收支内容,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重点是分级细化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应分两级细化,第一级为项目名称和年度预算,第二级为项目构成和明细预算。各单位应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要求,切实细化项目构成的明细内容和明细预算。
(二)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厉行节约,从紧安排行政经费,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等日常支出。根据需要和可能,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支出顺序。
(三)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实行综合预算,加强对预算内外及其他资金的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真实反映本单位全年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
(四)各单位要认真清查占用的资产和资源,按照要求提供可靠的弧数据,做好预算项目库建设的各项弧工作,确保预算的编制数据来源准确、可靠。
(五)由于预算编制时间紧,各单位务必严格按各阶段时间要求及时报送和反馈意见,确保市农委系统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期完成。
特此通郑
附件:1、市农委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点
2、上海市200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四日
附件1:
市农委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点
市农委2009年部门预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按照上海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精神,保持公共财政投入取向的延续性、集聚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聚焦崇明现代农业生产基地、松江浦南“三农”工作综合试点区和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地区,为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推进农业弧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继续推进设施粮田建设,新建10万亩设施粮田,确保本市粮食生产能力。
2、按照建设3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的总体目标,新建以露地设施为主的蔬菜基地3万亩,保障城市绿叶菜市场供应。
3、按照建设400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的总体目标,改造完成100家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
4、按照建设12万亩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的总体目标,改造完成4万亩家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5、加快实施区域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完善弧设施和分级包装、保鲜储藏及冷链设备等建设,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
6、提升农业机械装备水平,加快水稻直播插秧机、油菜收割机等机械应用,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装备在林果、蔬菜、畜禽、水产等领域的使用范围。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
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1、加强农业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着眼国际农业先进科技和上海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实际,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和适用性的农业品种、技术、装备和材料,提升上海农业产业能级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究,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关键问题。重点加强区域特色产业新品种的选育开发,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研究。
3、加强适用技术的集成推广。在水稻、蔬菜、园艺、生猪、渔业等领域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进一步集成推广畜牧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疾病综合防治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水稻精量播种及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农产品加工保鲜技术等农业先进适用技术。
4、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继续组织实施“为农综合服务信息千村通工程”;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广畜牧、蔬菜生产管理系统;完善数字农业中心管理平台,建立设施粮田、设施菜田、畜牧、水产等GIS管理系统;开发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推广精准农业技术在生产上的应用等。
三、大力加强农业组织化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1、鼓励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大力引导、扶持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充分发挥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种养能手的作用。
2、建设产业集聚群,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拓展农业的食品保障功能,延长农业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3、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品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西郊农产品市场和标准化菜场,鼓励产销对接。进一步做好国际农交会、绿博会、大联展等农产品促销推介。加快建设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
4、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上海农业发展空间,积极利用全国资源发展域外农业经营,保障上海农产品供应和安全,在服务全国中发展上海农业。
四、完善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1、继续实施鼓励农业生产的水稻种植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能繁母猪和优质后备奶牛补贴等政策。
2、继续实行对集体经济相对困难村的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对粮食、生猪、奶牛生产大区县实行奖励补助。
3、继续完善农业金融政策。在农业保险方面,进一步提高水稻、麦子等粮食作物保险等财政补贴比例,开发适应农业生产的险种,积极探索市场风险保险机制。在农业信贷方面,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信用担保机制,突破农业产业融资难的瓶颈。
4、继续推进村庄改造,提高农村弧设施水平,为农民出行和生产提供方便,提升人居生活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5、推进农业旅游服务集聚区建设,围绕当地特色资源和产业,结合区域特色农业发展和村庄改造,开发建设具有江南水乡特征的农业旅游,打造农业旅游精品线路。
五、围绕迎世博行动计划,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1、制定、完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继续制修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以区域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2、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等产品认证,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安全监测和质量认证体系,鼓励农业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3、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强化进入本市畜禽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监测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
4、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管理,鼓励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使用,推广防虫网、杀虫灯等物理安全防治设备。
六、开展高水平培训,造就新型农民
1、继续开展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带头人为对象的创业农民培训,优化农民队伍结构,加快培养新型农民的带头人。
2、利用郊区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网络,继续开展专业农民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颖的新型农业劳动者。
3、继续以政策法规、就业指导、权益保护等弧知识培训为主,推进短期引导性培训及岗位适应性培训。重点对具有非农就业能力和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农村劳动力专业培训。
4、以农业各行业技术人员为对象实施职业技能资格培训,以从事种养业生产的农民为对象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5、加强农业职业教育,着力培养新一代的农业生产者。
七、围绕农业弧地位,强化农业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1、完善植保公共体系建设。启动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加强主要农业有害生物与外来物种测报、植物检疫及专业防治。健全预警监测网络,强化防治装备手段。
2、加强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加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消毒与监测,实施免疫标示管理,强化市境道口外来畜禽产品的监督检查,实施可疑动物隔离留验管理,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应急物质储备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站崇明分站建设。
3、加强农业生产安全监管。加强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检验、检查管理。加强渔业船舶登记、签证、法定安全检验管理。加强渔业无线电通讯管理,提高遇险渔船自助、互助及公助能力。加强农业生产安全宣传教育。
4、加快农业技术推广步伐,按照区域化生产布局要求建立区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
5、完善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和加快集生产(农机、农技、农资、农信)与生活为一体的为农综合服务站建设,满足农民生产、技术服务和社会事业服务需求。
6、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鼓励种养结合,提倡节能减排。加强对郊区农业资源监测和调查,开展增加农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研究。按照资源化、节约化、减量化的要求,大力推进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的减量使用和农作物秸秆还田的综合利用,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商品有机肥、专用复合肥。加强水生动物资源保护,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规模,加强渔业捕捞禁渔管理,加快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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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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