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0-03-16 | 生效日期:2010-03-16 |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61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通告。
广东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03月16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