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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0-03-26 | 生效日期:2010-03-26 |
各社会组织:
现将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社会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受理期限延长至2010年4月9日。
二、鉴于2009年度社会组织的年审工作刚刚开始,因此,2008年7月1日以后成立的社会组织暂不需提供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第(七)条“登记机关出具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检查结论”。
特此通知。
广东省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2010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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