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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的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滨政发[2008]1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4-07 | 生效日期:2008-04-07 |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地方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但受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我市财政收入仍存在总量偏小、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征管体制机制,提高收入征管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增加地方可用财力,优化我市财政收入结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提高“三个比重”为重点,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
地方财政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集中体现了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要以“提高三个比重”为导向。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建立完善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二是加快推进企业集团剥离二、三产业,围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实现财政收入总量、质量“双提高”。三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功能完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和现代服务业等为重点,统筹发展和科学投入,促进产业结构和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坚持依法治税管费,提高收入精细化征管水平
(一)提高收入政策研究精细化。各收入征管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要密切跟踪、研究、分析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推动优化经济产业结构,认真研究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及时改进征管方式、完善征管办法。
(二)提高税源分析精细化。将税源分析、监控作为征收管理的重要基础来抓,适应经济运行、产业结构、税源结构的变化,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特点,通过科学评估、规范管理,提高分析、监管水平,区别不同情况改进征管措施、堵塞漏洞。
(三)加强分类管理精细化。各征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税源分类管理体系,做到分类科学、精细管理、目标明确,特别是对有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点行业、项目、企业要大胆探索,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和税收征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房屋出租收入营业税等薄弱环节以及金融保险、租赁、现代服务业等地方性税源的征管。
(四)实现收入征缴精细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加强税源动态监控,积极促进财、税、库、银联网改革,实现各收入征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税款直达,提高征管的现代化水平。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以查促收,保证各类收入及时足额和按预算级次入库,严厉打击偷税逃税,防止税收流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挖掘财政增收潜力
(一)继续做好大(中)型企业主副业分离工作。一是对二、三产业已经相对分离的企业,进一步规范完善,引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效益,巩固已有工作成果。二是对主副业应分离而未分离的企业,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尽快剥离。三是对混合销售行为,按照政策规定,对货物销售收入与运输收入能够划分清楚、分别核算的,改“一票结算”为“两票结算”,将运输费从价款中剥离,分别计算,单独缴税;对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视其实际按规定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四是对现有大中型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等物流业务由企业集团以外物流企业承担的,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在当地注册分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立单独注册和核算的运输、物流公司,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配送,单独缴税。五是将分散在社会上的车辆运输零散户通过签订协议、股份合作等形式结成利益共同体,组建联合运输、物流公司,对外统一承担业务,统一核算,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六是坚持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依据大(中)型企业分离出来的二、三产业务,发挥其管理基础好,便于融通资金等优势,尽快做大做强,成为地方财政收入新的增长点。(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经贸委、国资委、发改委、财政局、工商局协助)
(二)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整合征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推行一体化管理。一是尽快理顺房地产管理体制,建立“一体化”的管理平台。通过加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搞好涉房地产各环节的衔接,堵塞管理漏洞。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等行为实行“源头控制,户籍管理”。二是依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健全各司其职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有效的控税管理软件,控制关键节点,在土地和房屋出让、租赁、转让登记环节进行统一纳税管理,在现有征管信息的基础上,对从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纳税申报过程中取得的信息进行整合归集,以市县(区)为单位建立房地产税源信息数据库,通过信息比对堵塞税收漏洞。三是革新税收征管措施。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通过强化日常税收辅导、完善“以票控税、栋号管理、委托社会代征”等办法、加强发票管理工作以及加大税收检查力度等措施,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提高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四是简化办税工作程序,提高征收工作效率。本着“就近”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采取与土地、房管、银行等联合办公方式,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市地税局牵头,市国税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工商局协助)
(三)加强跨区域经营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的管理。一是对所有外来建筑、安装、筑桥、修路等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二是加强我市总部机构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管理。三是加强外市企业驻我市销售网络、售后服务公司、办事处等机构税收的本地化管理。(市工商局牵头,市建设局、房管局、交通局、公路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协助)
(四)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力度。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的耕地占用税条例,做好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对以往耕地占用税进行清欠,对未履行纳税义务的耕地占用人按原税率限期补缴耕地占用税,逾期不缴的将视为新占耕地,依法治税。二是借助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堵塞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流失漏洞。坚持“先税后证”,整合管理资源,创新管理方式,链接各环节,全程控管税源。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收入质量、征管程序、资料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查,通过督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制定措施,使“两税”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市财政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地税局协助)
(五)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认真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理顺部门管理职责,积极探索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监督的有效措施,重点加强国有资本、国有资源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等收益管理,把依法应收的非税收入收足收齐。一是进一步拓展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在做好一般性行政性收费、基金征缴的同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改革,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租赁收入、经营收入等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深化“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征管改革,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抓好对各类协会、社会团体等代行政府职能(或委托)涉及的收费收入管理,对按规定应纳入非税管理的及时纳入。三是突出重点,加强源头控制。严格按规定做好收费项目管理,将“收费许可证”的日常管理与收费票据的发放结合起来,做好“源头控费”工作。对收费额度较大的重点项目基金、专项资金、公路收费等非税收入,审计、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展开非税收入审计、专项稽查等工作,确保重点项目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协助)
(六)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征管质量。一是实现收入征管质量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审计部门在年度审计中,要加大对收入征管质量的审计力度,揭示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客观公正的评价征管质量,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收入征管部门的收入征缴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审计。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应税(费)企业事业单位隐瞒、转移、逃避税费的行为,应补则补、应罚则罚,认真执行稽查收入入库有关规定,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协助)
四、加强对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工作的考核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优化收入结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市政府成立滨州市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优化财政收入的各项措施逐项落实、扎实推进。各级政府要强化对优化收入结构调整工作的考核,建立对各牵头工作部门及收入征管部门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安排全年预算和组织收入工作中,要科学安排地税、国税计划增长幅度,把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考核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调度。年终,市政府将根据相关规定视考核情况对有关县(区)、部门进行奖惩。
附件:滨州市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滨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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