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浙政发[2008]7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11-19 | 生效日期:2008-11-19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决定第二批取消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减少的收费和所需工作经费由各地、各部门自行消化解决。
附件: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项目表(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8年11月1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