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苏财教[2008]190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10-23 | 生效日期:2008-10-23 |
各市、县财政局、党委宣传部、文化(文物)局:
根据中宣部等四部委《关于全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通知》(中宣发[2008]2号)和省委宣传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全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的通知》(苏宣通[2008]12号)精神,为保障我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和展示功能,为建设文化强省作贡献,特设立江苏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现将《江苏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财政厅
2008年10月23日
附件1:江苏省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08年度省定免费开放重点单位名单.doc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