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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吉市政办发[2008]1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8-20 | 生效日期:2008-08-20 |
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址(国办函[2001]18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址(吉政办发[2004]2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全面开展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吉林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弧、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对于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制度上防范各种腐败滋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吉林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吉林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吉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址(吉政办发[2004]26号)精神及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为在我市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弧、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加强财政监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 充分认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现行财政性资金的收缴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层层分散进行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暴露出的弊端越来越突出:
(一)账户设置重复和分散。非税收入通过执收单位收入过渡账户归集后定期汇缴财政,收入收缴滞缓时效性差;财政支出通过各级预算单位账户层层拨付,流经环节过多,大量资金滞留在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降低了使用效率。
(二)预算收支活动缺少全过程有效监督。财政资金收支活动透明度不高,缺少事中控制和监督,执收执罚单位坐收坐支、乱收费、乱罚款和预算单位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甚至滋生腐败现象。
(三)财政收支信息反馈迟缓。传统的预算收支执行管理方式信息化程度低,财税库银等部门收支信息不能共享使用,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因此,改革现行国库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弧、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对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入库,支出严格按预算编制执行,强化收支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促进惩防体系建设将发挥更好的监督作用。同时,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高度重视、财政部认真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借鉴省内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市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弧、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改革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管理监督有效。在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会计核算权的前提下,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程序,使整个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的全过程处于有效监督管理之下,增强财政收支活动的透明度,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的到位率。
(二)资金运转高效。收入方面,取消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过渡账户,减少收缴环节,所有非税收入按资金性质,直接缴入市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提高资金收缴的时效性;支出方面,改变现行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预算单位资金拨付环节,所有财政性资金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单位用款更加快捷和便利,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三)程序操作规范。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四)信息管理网络化。非税收入收缴和国库集中支付均以完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做支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执收执罚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部门通过不同的网络系统进行实时在线管理,提高财政收支信息管理的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五)改革分步实施。改革既要考虑当前,又要兼顾长远,按照改革的总体设计方案,先试点,后推开,有计划地分批组织实施,最终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各类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建立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其构成和功能包括:
1.市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支活动,并与财政部门在指定代理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并实现支付。该账户按收入和支出设置分类账,并按政府预算科目和资金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2.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各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的收缴和支出活动,并与零余额账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的会计账簿,进行收支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3.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代理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对该账户设置相应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4.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支出活动,并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5.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或经市政府批准,在各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专户管理的资金或特殊专项资金的收支。
(二)规范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进行改革,取消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入过渡账户,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缴款书》),采取直接缴款和集中汇缴方式上缴财政专户。
1.直接缴款。对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由执收执罚单位向缴款人开具《缴款书》,缴款人持《缴款书》将应缴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部门为各执收执罚单位设立的“非税收入代收代缴专户”,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联网的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实时划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2.集中汇缴。对小额零散或不便于直接缴款的非税收入,采用集中汇缴方式。由执收执罚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区别收入性质,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办理财政收入退库事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的具体操作,按《吉林市财政局、吉林市监察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办法>的通址(吉市财[2006]49号)规定执行。
(三)规范支出拨付方式和程序
1.支出类型。根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需要,财政支出具体划分为个人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等三类,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个人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在职人员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和国家对个人的补助性支出等。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个人支出、零星支出以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除个人支出、购买支出以外的日常小额部分支出。
2.支付方式和程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预算单位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用款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开具支付令送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供应者或劳务提供者及用款单位或个人账户,并与国库存款账户、非税收入专户进行清算。对纳入财政统发的工资和离退休费等个人支出、购买支出、省级和市级财政对下的专项转移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2)财政授权支付。经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授权,由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计划和用款额度内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交代理银行,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拨付到收款人账户或支取现金,并与国库存款账户、非税收入专户进行清算。对未纳入财政统发的工资和离退休费支出、零星支出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等,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四、改革的配套措施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对财政性资金的账户设置和收支缴拨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十分复杂和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采取与之相适应的配套改革措施,保证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一)建立国库集中收付执行机构。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财政部门的收支业务量大大增加,需设立专门的财政国库收付执行机构,具体负责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财政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监督等职能。
(二)制定和完善改革配套制度。制定《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市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办法》、《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暂行办法》、《市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推动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细化、定额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更加全面、科学地编制部门综合预算,为预算单位所有预算内外资金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四)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制定《吉林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专项清理,取消不符合改革要求的银行账户,逐步建立以零余额账户为主、其他专用账户为辅的单位账户管理体系。同时搞好相关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会计电算化操作水平,保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顺利推进。
(五)建立财政国库收支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国库收支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和监控非税收入收缴情况;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系统,用于反映、管理和监督预算单位资金支出和使用情况;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清算系统,用于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与财政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的资金清算。财政国库管理机构、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和预算单位之间逐步实现横向联网,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和保障。
(六)合理确定代理银行。充分利用现有银行营业网点和银行信息网络系统,确定资金实力强、服务水平高、清算系统发达、网络系统安全的若干商业银行,作为市级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代理银行。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同时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收支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 改革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财政局局长、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行长、市审计局局长、市监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具体承办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安排专人配合搞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
六、 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2008年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市级主管部门及所属二级和三级预算单位中分期分批全面推开,并于2008年9月底前完成改革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弧上,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城区要参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0年市区要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初步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弧、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吉林市政府
200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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