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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国税函[2010]346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0-05-24 | 生效日期:2010-05-24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37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在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修改完成前,纸质审批文书按新的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流转并存档,认定审批程序按现行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的认定流程运转。综合征管软件(CTAIS)系统修改完善后,纸质文书不再补充录入。
二、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操作规程另行下发。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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