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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林业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林区重点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杭林水[2008]125号、杭财农[2008]32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5-08 | 生效日期:2008-05-08 |
各县(市)林业局、财政局: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加强巡查护林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林区重点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扑火装备配置,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杭州市林区重点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林区重点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森林消防队伍建设以奖代补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加强巡查护林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林区重点乡镇(街道、森林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强化扑火装备配置,提高扑救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以奖代补范围
按照区域森林资源分布丰富性和森林火灾多发易发性,区位森林消防工作重要性和防控林火任务艰巨性,在我市五个县(市)的77个林区重点乡镇,实施森林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其中:富阳6个、桐庐10个、建德16个、临安21个、淳安24个。林区重点乡镇森林消防队伍指挥调度,实行森林火情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区域内的要立即就地参与林火扑救行动;发生区域外的服从上级森林消防指挥部(所)外援调度命令,就近参与周边乡镇的林火扑救行动。
二、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时间为2008-2010年。各地要按照先急后缓、突出重点原则,分类落实、分年推进、规范建设、有序开展。
三、建设标准
1、队伍组建。每支30人以上,年龄20-50岁,男性,身体健康。人员来源以就近便于集结的当地在家务农、企业工作或治安巡防、城管队员兼职的为主。
2、队伍集结。每人有保持联系的通讯工具,平时在30分钟内完成。持续高火险天气和防火重点节假日期间实行集结待命,在15分钟内完成。每次集结人数必须达到30人以上。
3、扑火装备。至少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灭火水枪15支、灭火弹10箱、油锯2台、割灌机2台、高压水泵1套、灭火拍或灭火拖把50把、柴刀100把。个人防护不少于100套件(1套件由头盔、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手电筒、腰带包、水壶和毛巾各1件组成)。设有便于提取、分类存放货架的专用装备库,扑火机具定期维护,使用正常。配备以皮卡为主的森林消防专用车,适应扑火队员、机具装备应急运输需求,并统一涂装森林消防外观标识。
4、指挥所建设。建有森林消防专用指挥室(或值班室)至少1间,配备电话机1只、传真机1台、对讲机4部、喊话器2只、望远镜1台、地形图1套,以及其他值班必备用具。
5、业务培训。每年定期开展指挥员、消防队员业务培训或扑火演练2次以上。每名队员熟练掌握2种以上扑火机具使用技能。
6、制度建设。有队伍考核管理制度、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安全扑救守则、扑火指挥员职责、森林消防队长职责、森林消防队员职责、森林消防专用车辆管理规定、扑火机具管理规定等。
7、扑火经费。队员全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扑救人员工资和误工补贴落实。
四、项目申报
在前一年11月底前,由各地林业部门按照市补林区重点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申报条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组织做好每年项目实施计划的申报工作。市林水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下达全市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条件是:森林消防队伍扑火装备基本达到规定要求,接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具有较强的森林扑火应急处置能力。
五、项目验收
各地于每年10月底前,做好项目实施情况的自查验收、审核汇总和以奖代补申报工作。自查验收采用评分制,按照《杭州市林区重点乡镇森林消防队伍建设验收评分标准》(附件2)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第1-5项,属必备指标,必须得满分,否则不得申报。验收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自查报告要以文件形式上报,并附自评得分、队员名单、装备清单、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经费来源等相关证明材料。
市林水局于每年11月,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上报材料,结合车辆使用管理、队伍拉练演示和台帐资料审核,对每个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六、以奖代补标准和资金拨付
确定林区重点乡镇队伍建设标准为每个25万元,除市财政补助外,其余由当地财政解决。
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市财政给予富阳市、桐庐县、建德市、临安市每个建设乡镇补助12万元;淳安县每个乡镇补助16万元。资金拨付形式:在下达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后,由市林水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补助标准先预拨50%;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50%。各地要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以奖代补资金只能用于巡查护林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装备建设。
杭州市林业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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