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2号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2号 | 发文机关:环境保护部 | |
发文日期:2010-06-29 | 生效日期:2010-06-29 |
根据我国对与我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实施免关税待遇措施第一步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特别优惠关税待遇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9号公布)的规定,现决定对继续适用该办法的受惠国名单调整如下:
安哥拉共和国、佛得角共和国、尼日尔共和国、索马里联邦共和国、塞内加尔共和国、马尔代夫共和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0年06月2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