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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及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厦财会[2009]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9-07-17 | 生效日期:2009-07-17 |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9〕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doc
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
2009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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