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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调整“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陕教体[2008]2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8-19 | 生效日期:2008-08-19 |
各项目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石油普教管理移交中心:
由于工作的变动和变化较多,现将调整后的“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各项目市、县参照组建相应机构,并上报“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联系单位:省教育厅新农村卫生新校园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文庆
电 话:029-87347326
附件:“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名单(略)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厅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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