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陕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教学仪器)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教资[2008]115号 发文机关:国家统计局
  发文日期:2008-08-26 生效日期:2008-08-26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2008年民生八大工程项目规划,经研究决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今年安排4000万元实施中小学教学仪器装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逐步改善中小学实验教学条件,实验教学开出率明显提高,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活动设施建设,为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实施范围
  本项目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实施,优先考虑薄弱学校较多的地区和当年拟进行“普实”创建的地区,并向5.12地震受灾严重学校倾斜。

  三、建设内容
  按照有关中小学实验室建配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本次项目拟采购1370多品目、近40包(如:彩电及影碟机、专用仪器、体育器材、理化生实验仪器及实验室台凳等)教育教学仪器和体育器材等。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
  1.初中:物理教学仪器、化学教学仪器、生物教学仪器、数学教学仪器、地理教学仪器、物理实验台凳、化学实验台凳、生物实验台凳、体育器材等9类;
  2.小学:数学教学仪器、科学实验仪器、体育器材等3类。

  四、控制额度分配要素与测算标准
  (一)控制额度分配要素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可装备县(区)数、中小学学校数、班级数、在校生数、教学仪器装备现状以及人均财力等指标测算各地集中分配控制额度(具体见附件1)。
  主要分配要素:
  1.县区教学仪器、装备现状和缺额情况;
  2.县区薄弱学校数、班级数、在校生数;
  3.人均财力;
  4.“普实”工作及受灾情况;
  5.以往项目实施绩效。
  (二)测算标准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结合我省实际,本次实施的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教学仪器)采购设备预算单价暂定为:
  1.初中:物理教学仪器(6.6万元/套)、化学教学仪器(2.7万元/套)、生物教学仪器(4.4万元/套)、数学教学仪器(0.3万元/套)、地理教学仪器(2.4万元/套)、物理实验台凳(1.29万元/套)、化学实验台凳(3.4万元/套)、生物实验台凳(2.2万元/套)、体育器材(1.7万元/套);
  2.小学:数学教学仪器(1万元/套)、科学实验仪器(3.6万元/套)、体育器材(1.65万元/套)。

  五、遴选学校的要求
  1.遴选的学校必须是当地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规划予以保留的学校。布局调整拟撤销的学校、调整方案尚不明确的学校不得纳入。
  2.遴选的学校必须是普通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完全中学、职业初中、村小等不纳入项目实施范围。
  3.在统筹规划的弧上,优先考虑教学仪器设备缺额较大的薄弱学校;优先考虑偏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校,促进区域内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4.资金要适当集中投入使用,严禁“撒胡椒面”,做到装备一所、完成一所,装备后项目学校要基本达到省定有关标准。
  5.教学仪器一般以学校为单位配备,也可拆分为按类装备。要根据学校实际缺额情况按需配置,对于配置学校原有的富余教学仪器要调剂到其他学校。对于上年已经享受过此项目的学校,原则上不纳入今年申报范围,不允许配备和上年相同的仪器科类。严禁用于继续补充、更新和提高现有装备水平已经达标的中小学校,坚决杜绝用于打造“重点校”、“示范校”。

  六、组织实施及分级责任
  本项目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教育局、财政局对各县(区)申报的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县区项目实施工作进行验收。
  (二)县教育局、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制订项目建设计划,按照装备要求和原则,认真做好有关学校的遴选工作,合理分配配备内容和数量。负责接收教学仪器设备,并进行初步验收和向学校分发;负责督促和指导项目学校对教学仪器装备进行全面验收,并督促指导学校提高教学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学校负责提供教学仪器安装调试条件,监督最终安装调试工作,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做好项目的报送和验收等其他有关工作,科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开出率,最大限度的发挥投资效益。

  七、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教学仪器以学校为单位分配,若非常必要可拆分按类分配,但总资金额度以及分类教学仪器额度必须与省上下达额度一致。县级教育部门在向学校分配时,要根据学校实际缺额情况按需配置,对于配置学校原有的富余教学仪器要调配到其他学校。
  (二)各县(区)按照集中采购配置学校的要求和原则,认真做好有关学校的遴选工作,合理分配配置内容和数量,并汇总后报送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审核。
  (三)各市对县(区)上报的装备项目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9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财政厅审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各地报送情况,按照省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进行全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
  (四)根据项目进度,10月底前,各相关单位将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送往各县(区)教育局,并做好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届时,省教育厅将就教学仪器验收事项另行通郑
  省教育厅资金处联系人:陈金兵
  联系电话:029-87338709  87323064(传真)
  电子邮件: sxljgjb@vip.163.com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邢向荣
  联系电话:029-68936097
  电子邮件: jkwc@vip.163.com

  附件:
  1.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资金控制额度分配表(略)
  2.中小学条件装备项目学校汇总表(教学仪器部分)(略)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