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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补充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浙财法字[2008]1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7-09 | 生效日期:2008-07-09 |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2008年我厅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法制办的要求,制定了《关于重新公布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通知》(浙财法字〔200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由于行政执法依据变化,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们对《通知》附件中相关内容进行了梳理调整(对部分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仍一并纳入行政执法依据)。现将有关调整的内容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重新公布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职权和执法依据的通知》附件的调整内容.doc
浙江省财政厅
2008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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