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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等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冀劳社[2008]5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8-08-04 | 生效日期:2008-08-04 |
各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河北省各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委、省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卫生部、证监会、社保基金理事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址(人社部发[2008]55号)要求,制定了《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各市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省劳动保障厅。
联系人:王振表 王晓静
联系电话:0311-88616871 88616002(传真)附件1:河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doc
附件2: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doc
2008年08月04日
二○○八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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