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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对进口X射线检查设备反倾销调查期延长3月的公告 |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60号 |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文日期:2010-10-23 | 生效日期:2010-10-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10月23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3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23日。
商务部
201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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