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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
内容分类: 贸易,商业与海关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 | 发文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发文日期:2010-10-28 | 生效日期:2010-10-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略)
商务部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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