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1-01-21 | 生效日期:2011-01-21 |
各会员单位:
2008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11年2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813”,证券简称为“国债0813”,是2008年8月发行的2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4.9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47元。
二、本所从2011年1月27日至2011年2月11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2月1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2月11日除息交易。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国债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1年01月21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