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05年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件有效期限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7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0-12-29 | 生效日期:2010-12-29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54号)文件规定,税务检查证五年更换一次。2005年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有效期限即将到期,需要统一更换。目前由于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税务检查证管理系统》尚在修改完善中,而征管类税务检查证内容有所修改,因此新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尚无法更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征收管理部门税务检查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系统税务检查证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4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延长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05年版征管类税务检查证有效期限至2011年6月30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0年12月2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