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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要约收购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
内容分类: 兼并与收购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证监许可[2008]826号 | 发文机关:商务部 | |
发文日期:2008-06-23 | 生效日期:2008-06-23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4.137亿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55.61%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8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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