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1-07-19 | 生效日期:2011-07-19 |
为进一步理顺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明确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等属于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在2011年8月1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中华 传真电话:59958544
电子邮箱:bjwyzdzx@yahoo.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07月1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