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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1-07-19 生效日期:2011-07-19
 

  为进一步理顺本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明确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证物业服务资金、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等属于业主共有资金的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众可以在2011年8月1日之前以书面方式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中华  传真电话:59958544

  电子邮箱:bjwyzdzx@yahoo.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附件: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共有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1年07月1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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