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税委会[201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2-03-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4月1日起,对液晶显示板等4个税目商品进口关税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