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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升级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3-03-06 | 生效日期:2013-03-08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我市在2013年3月7日进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和2013年版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升级,升级后的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为20130201A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3年3月8日起,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应使用新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最新版本为V11.0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为V13.0版,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V4.0版),出口企业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更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二、出口企业使用网上正式申报的,应登录广州国税网站(www.12366.gov.cn)升级新版的广州专用版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1.0_广州专用版,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3.0_广州专用版,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系统V4.0_广州专用版。
三、出口企业升级申报系统之后,应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并升级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20130201A版)。
四、从2013年3月8日起,出口企业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20130201A版)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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