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
关于下发13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财税〔2013〕17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13-04-09 | 生效日期:2013-04-09 |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委宣传部:
鉴于财税〔2010〕29号和财税〔2011〕27号文件已公布的部分转制文化企业的名称发生变更,考虑其主营业务并未发生变化,同意名称变更后的企业继续按照财税〔2009〕34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名单附后)。同时,将名称变更前的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中国美术出版社、人民音乐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东方出版中心、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现代教育出版社、华文出版社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中剔除。
特此通知。
附件:名称变更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转制文化企业名单.doc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
2013年4月9日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FCouncil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