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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3-05-23 生效日期:2013-05-2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3年5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3年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现将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税收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确定调查的企业。

  二、调查方式
  今年的税收调查继续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上报。

  三、调查(填报)口径
  企业2012年度(所属期)的税收及其它指标。具体口径详见附件《2012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表填表说明》。

  四、企业填报简易流程
  1、登陆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sz.jsds.gov.cn)—办税服务厅—税源表直报,进入系统。
  2、填写报表各项指标。
  3、计算。
  4、审核。
  5、上报。

  五、报送时间
  纳税人应于2013年6月15日之前完成全国税收调查工作。

  六、调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上报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请广大纳税人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配合做好税收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真实,数据准确,填报及时。

  相关附件:
  2012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资料调查表填表说明(略)  
  2013年NTSS系统操作培训会教案-网络版(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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