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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税代扣代缴客户端增加扣缴证明打印功能的通知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13-05-23 | 生效日期:2013-05-23 |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为方便您使用个税代扣代缴系统,我局在客户端增加扣缴证明打印功能,升级后可见“个税代扣代缴完税证明打印”菜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使用客户端打印的扣缴证明包含二维识别码和电子印章,与上门开具的正式完税证明具有同等证明效力,通过智能手机扫描二维识别码可进行数据验证,也可登录深圳地税门户网站,通过【综合查询-电子印章查询】功能菜单,输入电子签章流水号查询真伪。
二、个税代扣代缴完税证明可按次打印也可汇总打印,录入税款所属期,查询出该所属期所有扣缴记录,选择单条记录按次打印;录入身份证照类型、号码和税款所属期起止,查询出指定纳税人某一期间(不跨年度)的扣缴记录汇总打印。
三、个税代扣代缴系统提供在线升级、下载升级包升级、完整安装三种升级方式,在线升级可自动完成,升级包和完整安装程序可在我局门户网站(www.szds.gov.cn)“下载专区-网报软件及资料”中下载使用。
四、操作指引请通过链接下载,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局热线咨询电话12366进行咨询。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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