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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求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政策文件的修订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
内容分类: 其他 |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 |
文 号:深人社函[2013]97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13-08-1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试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国(境)外高级专家特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于2008年9月20日颁布试行。现以上4个政策文件的试行期(5年)即将期满,为适应我市社会发展和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要,决定启动以上4个政策文件的修订工作。
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充分吸收各方智慧,增强我市人才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现针对以上4个政策文件的修订内容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针对以上4个办法(试行),在总结实施情况、梳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就政策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订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请于2013年8月30日前书面回复我局,稿件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26906035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下载.zip
1.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试行)
2.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试行)
3.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学术研修津贴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4.深圳市国(境)外高级专家特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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