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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概念框架(讨论稿)》征求意见的函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征求意见稿或草案 | |
文 号:财会便[2013]54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13-08-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有关单位:
2013年7月18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概念框架(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向全球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主动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请贵单位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提出意见,并于2013年12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我司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代表财政部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中国的意见。同时,我们也鼓励以贵单位名义直接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全文可在财政部网(www.mof.gov.cn/kjs“工作通知”栏目)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与英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为准。反馈意见请注意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不限于征求意见稿中所提问题。
感谢贵单位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反馈意见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陈瑜 林屾
联系电话: 010-68552538 68553313
传真: 010-68552704
电子邮件: chenyu@mof.gov.cn,linshen@mof.gov.cn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邮编: 100820
附件: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zip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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