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关于开展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保监发[2013]217号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日期:2013-08-27 生效日期:2013-08-27
 

各在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

  为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现将北京地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开展风险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排查主体
  北京地区所有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法人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以及外省市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在京分支机构均应开展风险排查。

  二、排查重点
  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要对业务经营合规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给予客户股权、期权等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问题;是否销售保险以外的金融理财产品;是否存在非法销售金融理财产品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侵占或挪用保险和保险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关要求
  各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要高度重视,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并于2013年9月4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向我局报送风险排查情况报告和附表。报告内容应包括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以及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攀、张婧
  联系电话:010-66286632、66286399
  电子邮箱:circbj_04@circ.gov.cn

附件: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机构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zip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