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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3年度重庆市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行动(Ⅱ期)项目需求的通知

  内容分类: 其他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3-09-02 生效日期:2013-09-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市科委、市质监局近期联合启动了《重庆市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行动(Ⅱ期)实施方案》。现按照有关程序,征集2013年度我市企业或行业技术标准制(修)订的科技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瞄准我市"6+1"新型工业化和"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优先支持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修)订,培育一批科技标准化示范企业,提高示范产品的标准覆盖率和关联采标率。

  二、申请条件
  (一)在重庆市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单位自身具备技术标准研究的基础条件,或者与相关资质单位有产学研合作协议。
  (三)具有可保证实施标准研究工作的专职团队,具有技术标准化研究的经验。
  (四)具备保障项目进展的配套资金(一般不低于申报市级资金4倍),可按时足额到位。
  (五)申报单位无不良科研记录,符合市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支持方式
  按照《重庆市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行动(Ⅱ期)实施方案》,市科委、市质监局联合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且下达科技标准项目计划,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同时,将该标准计划列入2013年度市级标准化建设目录,企业列为重庆市标准化示范企业辅导对象,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四、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重庆市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行动(Ⅱ期)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请书、附件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9月16日前报受理单位,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和附件清单发送至电子邮箱yshweb@163.com,逾期不受理。
  (二)对照申请条件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原件备查),不得弄虚作假。
  (三)鼓励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产学研"联合申报。

  五、联系方式
  吴瑜(市科委高新处)电话:67512725
  余松华(市标准化研究院)电话:89232296
  联系地址: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610室


附件:
重庆市科技标准产业同步发展行动(Ⅱ期)项目申请书.zip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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