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的公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未生效
  文    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3-11-25 生效日期:2014-01-01
 

  为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备案手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管理问题公告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项目按事后报送相关资料项目管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附表五第45行“企业从业人数”、第46行“资产总额”、第47行“所属行业”等相关数据视同小型微利企业备案资料,除主管国税机关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再提供其他资料。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