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贝斯特bst3344_集团官网

服务热线:贝斯特bst3344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内容分类: 税务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11-12-06 生效日期:2012-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的规定,现对调整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问题公告如下:
 
    对于符合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条件的,各市(地)局要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房地产类型等情况,按不低于5%的标准确定具体核定征收率。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黑地税发[2006]37号)第三条和《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黑地税函[2007]10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贝斯特bst3344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贝斯特bst3344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
 
Baidu
sogou